第十四章 精彩的一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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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血种说白了就是虫卵而已。
在此期间,这凡人无时无刻都会感受到莫大的痛苦。
为了防止被种下血种的人自裁,那些魔道修士会专门将这人圈养起来,直到血种成型再杀掉!
这听起来很恐怖,但是在修真界,特别是那些魔修那里,却是一件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儿。
血种的用处也很简单,就是随身携带,过个百年,等待虫子突破圆形的巢穴,你就是这虫子的主人。
至于虫子的强度,这完全就看运气了。
之前玩儿游戏的时候,他走过魔修流,见识过一个专门靠着虫子战斗的修士。
这个修士自身只有筑基期的修为,可是却有着数条金丹期修为的虫子,实力强横无比。
可见他把修炼用的时间都放在养虫上面了。
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东西,夏魄还是非常感兴趣的,不过百年而已,洒洒水啦。
说不定到时候就开出一个很极品的虫子,也能为日后进入修真界多一份保障。
不过这是魏大人给自己的东西,为什么他会有这种级别的东西呢?
首先排除他是魔道修士。
魔道修士不可能在凡间混这么久。
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,这血种是魔道修士种在他身上的。
而且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,就这么从一个魔道修士的眼皮子底下逃跑了!
虽然这件事有些不可思议,但是夏魄深知这个世界太大了,大到出什么事儿都是有可能的。
仔细想想,自己这个师傅说不定有着极为精彩的一生啊。
……
对于封建社会来讲,有那么一个对普通人异常重要的日子,那就是科举。
天渊王朝也有科举,每五年举行一次。
这天,无数的寒门子弟进京赶考,很多都吃不起饭,住不起旅馆。
现在还正逢冬季,在外面睡是能冻死人的。
夏家家主夏长远,为了表现自己,专门在夏家弄了一个地方,以供这些学子住宿。
还很贴心的准备了热汤及火炉给他们供暖。
其实这样做是非常明智的,保不齐这些人中就能出一个什么大人物。
未来说不定还能记住今天夏家给他们的恩情,虽然几率不大,但是也亏不了什么。
这些外来人,自然是不可能让他们住内院的,于是就给他们全部安排在外院。
于是夏魄就看到一群穿着粗布长衫,满嘴诗词歌赋的人在外院到处走。
如今已是赤鸢十二年,也重文轻武了十二年。
还记得他刚来的时候,诗歌文化还不怎么流行,现在都已经成为主流中的主流了。
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!
当他们看到一身武者装扮的夏魄时,都是投来了鄙夷的目光。
可是下一秒,他们鄙夷的目光一滞,转而变成了崇拜。
这倒不是夏魄做了什么,而是一个人缓缓朝着夏魄走来。
“夏魄,你在这呢,看这是什么?十二年的迎春!”
来人是一个年轻人,一个手中提着两瓶酒,另一个手中牵着一个小女孩。
“呦,柳岸然,你这是又从哪个倒霉蛋那骗来的?”
没错,他就是已经二十九岁的柳岸然,而他牵着的小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孩子。
看着柳岸然,这些书生一脸崇拜。
“这就是五年前的状元,柳岸然!”
“他的《滕王阁序》绝对是旷古烁今的绝世佳作!必将会千古流传!“
“原来传说中的文曲星下凡长这个样子,简直是开了眼了!”
“……”
对于这些人的目光,柳岸然丝毫不予理会,拉着夏魄就走进了院子。
这一幕,让在场书生都是看呆了。
为什么堂堂一个状元,居然会和一个莽夫走的那么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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