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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给你,孩子,你出去吧!”

金冠王子不接:“姥姥既是喜欢这只神鸟,孙子愿意孝敬给姥姥。”能从无数的王子之中脱颖而出,在短暂的一二年间就成为最炙手可热的地底魔族继承人选,他察言观色的本事,何等厉害。

信母君笑笑:“姥姥用不着,还是你拿回去吧!你有这份孝心,姥姥高兴着呢。”

金冠王子又坚持再三,但是信母君又推辞再三,最后,金冠王子叹一口气,收起金冠雕狼,行礼作别,前去捕杀薛冲。

人类狩猎地底魔族,杀无数的禽兽,称为试炼;同样的道理,地底魔族也派出弟子到人族所在的地方狩猎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看着金冠王子的背影消失在门外,信母君露出满意的微笑:“晴雪,你怎么看这小子?”

风晴雪的脸色一下子红了:“回禀姥姥,晴雪对金冠王子殿下没有多少了解。不过就从这一两年的了解来看。他从以前一个默默无名的王子一下子成为连续两年武功文才第一,算是一个厉害的人物。”

“既然如此,姥姥如果把你派到他的身边做丫鬟,你会同意吗?”

“我,我当然同意。姥姥对我恩重如山,您要我做什么,我就会做什么。”

“这才是好孩子呢。不过我看你的表情,似乎是不乐意,可是金冠王子是极有可能继承地底魔族大位的人选,你跟了她。将来也许就是后宫第一人。姥姥我现在虽然是要你以奴婢的身份服侍他,其实是为了增进感情,一旦到时候你们男欢女爱,姥姥就会以隆重的礼节将你册立为后宫之主,为你们举行大婚。你是最听话的孩子。你告诉我,你心里是怎么想的?”

风晴雪的脸色羞红,如是者三次,终于冷静下来:“姥姥,奴婢欢喜还来不及呢,只是想到以后就要和姥姥分开,不能随时服侍您老人家,我这心里一下子就。就十分的难受,姥姥,我不想出嫁。也不想服侍除了您之外的任何人,您就让我留在您的身边,一直的服侍你吧!”

信母君的神色欢愉:“你这孩子,原来是这个原因。金冠这孩子英俊潇洒,武功高强,名满天下。配得上你的,好好的服侍。不要辜负姥姥的一片心意。”

“是。”

薛冲心中冷笑连连,这婆娘。看你长得倒是冰清玉洁,但是想不到骨子里却是这样的低贱。

以后,我就跟着这丫头,看她是怎么魅惑金冠王子的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金冠王子的府邸坐落在魔都城东的大马栏城。

这里是整个魔都成年王子们府邸的聚居地,大约有前朝和本朝的王子三千人,商业繁盛,酒馆妓楼遍地,更是王孙公子和读书人必须来的地方。

呵呵,以前来过很多次地底,都是战战兢兢,无暇欣赏这里的风景,但是想不到的是,这里居然如此繁荣,比得上神兽宫山门外的大冶城。

虽然不如天桐城那样的繁盛,可是三教九流之士却也十分之多。

送风晴雪的一行轿子穿行在人群之中,开路的是大内侍卫,所有人一见到这阵仗,心中就是咯噔咯噔的打鼓。

因为所有的人都明白,在魔都城,甚至是在整个地底,天骊山信母君的标志更能使人感觉到震慑!

薛冲心中冷笑的想:看来信母君的本意就是要渲染风晴雪,否则一个丫鬟到金冠王府之中去服侍金冠王子,却也完全用不着如此大张旗鼓。

薛冲留下来的目的当然是要先杀了金冠雕狼,之后,自己才能去救纳兰忆君。否则的话,实在太危险了。

还有一点。夜深人静的时候是先天无极玲珑阵最为虚弱的时候。

所以薛冲必须等到那个时候去救,才有成功的可能。

跟随这些人,薛冲没有丝毫的压力。他索性就先进入了金冠王府,找了一处隐秘的所在,首先进行勘察。

好个金冠王子,果然是实力超群,光看这王府的规模,已经可以说是大气磅礴,更不用说薛冲的心灵力随意挥洒之间,已经感受到府邸之中强悍的气息。

人。这才是一个王子厉害与否的标识。

能够网罗到这么多的高手,实在是一件苦难的事情。薛冲甚至发现,金冠王子府邸之中,除了他本人之外,还有两位长生境界的高手,就是他的两个随从。

一直寸步不离的跟着他。

金冠王子本来冷漠的脸色忽然之间露出笑意:“刘公公,是什么风把你吹来啦?”

刘公公的笑容充满谄媚:“王子如此说话,真的是折煞奴才啦!姥姥命令奴才先行到贵府上,就是要告诉您一个天大的好消息,风晴雪小姐要来伺候您啦!”

“啊哈——真的吗?”金冠王子倒是始料未及。自从兰月容跟随薛冲离开地底之后,关于最美丽的女人的话题,已经不可推卸的落到了风晴雪的身上。

当初兰月容在的时候,风晴雪自然无法匹敌。毕竟公主的身份在那里摆着。两人美貌又是相当,自是高下立判。

金冠王子虽然自命风流,武功高强,可是从来不敢对风晴雪打什么主意。倒不是他没有这个资格,而是他知道。这样的女人,碰不得。

魔帝狼天仇已经不知道多少次要勾引信母君座下的四大弟子,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,天下人早就在传诵。金冠王子再不要命,也不愿意和自己的老子争女人,除非他想找死。

可是现在这主动送上门来的买卖。自己岂有不高兴的道理?

反正,即使到了那个时候,父皇知道了,喜欢这个儿媳,那也没有什么。奉送就是。不过自己却可以得到这女子的初-夜,这是一件惬意的事情。

他和风晴雪之间当然说不上爱,可是他要的就是这种荣耀,这种只有以后的太子才能享有的殊荣。

只有名声响亮了,前来投靠自己的人才能更多,人才也更多。

像是长生境界的高手,自是多多益善。

“王子殿下,小的有几颗脑袋。这么大的事情敢骗您?风晴雪姑娘坐着轿子已经快到了,还请殿下看在姥姥的面子上,好好迎接!”

这刘公公也是一个久在宫中混熟的人。关键之处自是一点也不含糊。

“好的,好的。本王子理会得。”

随即吩咐道:“来人,给刘公公一行送上区区薄礼。”

当下有家人拿出一个又是一个的红包,分发给刘公公等人。

几个太监称谢退下,刘公公打开红包,脸色忽然之间就变了:“一千万血印丹!”

作为刘公公这种人。经常出入的都是宫廷和王宫贵人之家,但是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大的手笔。这已经不是送礼。而是送金山。

其余人的薄礼也非常的可观,一个个都称颂金冠王子的功德。

薛冲暗暗冷笑。刘公公。你以为,金冠王子是白白送你这些东西的吗?他是为以后打探消息做好了铺垫。

这个金冠王子,他的武功自己虽然不知道高到了何种地步,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,他为人处事的手腕,还的确是值得称道。

在刘公公这样的人面前,没有丝毫的架子,实在是难得。

一般的王子都是高高在上,呼来喝去,卖弄权势,仗势欺人,刘公公这种人虽然是太监的头儿,但是说实话,在王爷面前也就是奴才而已。

“风姑娘,你来啦?”金冠王子彬彬有礼的说话,同时使眼色让手下的人分发礼物,招呼一众从天骊山中前来送行的姐妹。

风晴雪盈盈的下了轿子,深深一拜:“奴婢风晴雪见过金冠王子!”

好美!

金冠王子不说话,眼睛发直,就这样一直不停的看着面前的女子。

薛冲心中冷冷一笑:好色之徒,又不是见不到,以后就是你的人啦,却故意装出一副如此急色的样子,显然就是在拨弄女人芳心。

这点伎俩,对于薛冲这种已经将人道修炼到了极深境界的高手来说,那就是一眼就看迫的事情。不过风晴雪显然有点迷醉。

今天的场面不算大,但是也绝不算小。她是用信母君的侍卫护送到金冠王府的,此时肯定早已经轰动全城。

隆重的迎接仪式上,还有不少的歌舞相扑,另外还有不少的酒席摆开。

大肆庆祝是不行的,可是在金冠王府之中庆贺,却是必不可少的。

风晴雪坐在金冠王子的身边,美丽的容颜低垂,连眼睛也不敢抬起来一次,竟然十分的羞涩。谁都明白,让她做丫头伺候金冠王子,只不过是说得好听,摆明王子的高贵地位而已。

哼,这傻瓜货!薛冲在心中暗暗恼怒,风晴雪似乎是对这金冠王子有几分倾慕,不然何以显露出这种羞涩。

薛冲当然明白,一个女人对男人有没有意思,看她的态度绝对可以看出来。

薛冲有点无聊,心灵力萎缩,开始尝试进入胎息的奇妙境界。

现在的薛冲,离成就心灵力胎息之境也就只差了一点点而已,所以薛冲十分期待能够早日突破。一旦真的到了那个时候,越级挑战的感觉,想想都觉得兴奋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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