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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自己也觉得平日里一旦生病需要饮下去的那些汤药很是煎熬,有些要苦得不能让忍受,只要是能够抗过去的病症,他宁愿多遭几日罪,也不愿意饮用汤药。

若是大食人的医药更加高明,岂不是更好?

“放血不就得了?”

阿兹米在长孙濬惊恐的目光之中,从怀中掏出一柄雪亮的小刀,到身上布满了瑰丽的花纹,是名满天下的大马士革刀,之间他拿着小刀在自己的手脖子、大腿上比比划划,说道:“得了什么病,就只需要在某一处将血管割开,放血就好了。”

长孙濬目瞪口呆。

阿兹米看到长孙濬“惊为天人”的神情,顿时大为自豪:“生病了吃药那是多么麻烦的一件事?你们汉人真是愚蠢!咱们的‘放血疗法’才是天地之间最神秘的法术,复杂无比,一般人根本弄不明白。这么跟你说吧,根据病人的年龄、体格、季节、气候、居住地点等等不同之处,所、采取的放血方式也有所不同,不同位置的血管与之对应的器官也不尽相同,比如右手血管连着肝,左手血管连着脾,病情越越重,放血的量就越多。”

然后他用刀子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脖子,叹了口气说道:“最严重的病就要在脖子上放血,割开这一处血管,可以将体内所有毒素都排除干净,病人自然不药而愈。然而这门法术实在是太精深了,我也没有学到最精髓的地方,当年我的父亲染了重病,我将他身上十余处血管割开放血,却也没有效果,最后只好隔开脖子上的血管,然而终究耽搁得太久,病情太重,还是没能将他救活。”

长孙濬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,感受着脖子上动脉有力的跳动,这回当真是对阿兹米“惊为天人”!

娘咧!

你确定你爹是病死的,而不是被你将身上的血放光了而死的?

放血可以治病?

简直为所未闻,千古奇闻……

对这个神奇的城市、神奇的国都,长孙濬有一种三观颠覆、叹为观止的拜服!

肮脏、野蛮、愚昧,这是长孙濬对于大马士革的印象,这样一座即便在遥远的东方也久负盛名的城市,却与其盛大的名气并不相符,实在是闻名不如见面。

在长孙濬的强烈要求之下,阿兹米只要一脸不耐烦的带着他去了城东的集市,在汉商哪里购买了一些治疗风寒、发热的药材,看着那一小堆青皮、紫苏、甘草、桔梗……阿兹米又掏出他的小刀,满是不屑道:“你们汉人当真奇怪,一刀下去放些血就可痊愈,为何偏偏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吃下去?真是不可理喻。”

长孙濬强忍住内心疯狂的吐槽,翻个了白眼。

你才不可理喻,你们全家都不可理喻!

血液乃人体之精华,所谓“一滴精十滴血”,生命本源之物,岂能轻易放出体外?

再者说了,人体脏器连通阴阳五行,若有损伤,必采天地生养之物予以补充调解,世间万物相克相生,诸多药材汇聚在一起方能够疏通筋络血脉,治愈人体之病灶,其间之知识千变万化,千余年世代医者孜孜不倦之努力钻研,尚且不敢说什么药到病除,尤其是区区一把小刀割破血管便可痊愈?

他也懒得与这等“野人”争辩,将药材仔细的包好放在怀中,与阿兹米一同回了住处。

这一夜长孙濬归心似箭,辗转反侧,难以成眠。

转眼天亮,阿兹米果然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弄来了哈里发颁发的国书,弄了一个规格十足的使节队伍,带着长孙濬兴致勃勃的启程,前往万里之外的大唐。

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了大马士革城,沿着大陆向东进发。

路过来时曾扎营歇息的沙丘,呜呜的风声不绝,将沙丘上的沙子吹得随风漫卷,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疼。长孙濬在马上看着那被火烧的黑黝黝的沙地,残破的尸体早已经被野兽啃噬得露出了雪白的骨头,难免有些心虚,赶紧加快马速越过此地。

都说恶有恶报,自己杀死秦长庚商队实在是无奈之举,也不知会否在未来的某一刻,被他的冤魂索命,横死当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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