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七章 反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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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更多的被局限于“神仙姐姐”“律政佳人”这样的框框当中。
程臣这两部戏里肯定没有刘天仙的角色。
如果他非要捧刘天仙也不是不可以。
至少后世爆火的《梦华录》还是能拿得出手的。
在后世烂片古装扎堆的情况下,《梦华录》可谓是杀出重重包围。
这部剧在后世豆瓣评分8.3。
围脖话题《梦华录》累计阅读量超过70亿次,成为那一年播出量口碑双赢的火爆剧。
高度热情的短评直接表达了观众“首先尊重了我的眼睛,其次尊重了我的智商”的心声。
该剧高颜值、演技无损,情节相反,装扮精美。
全员原声演出,因此被称为烂片扎堆的古装之光。
而且在后世大环境下《梦华录》的优点,都是同行的烂尾衬托。
涉嫌过度营销、不成分、剧中有瑕疵等。
但并不影响观众掩耳不说一句“我无所谓,美就好”。
果然,脸是正义的,也是生产力……
三人这顿饭吃的还算愉快,当然,除了刘天仙偶尔看向母亲和程臣时心里的碎碎念。
……
“叮铃铃!”
程臣被刺耳的铃声吵醒。
“喂,拜托让我休息一下好嘛。”
程臣不满的对着听筒嘟囔道。
“还睡,火都烧到屁股了,程老爷你就一周的休息时间,咋就不能消停一下!”
对面传来王天笑既愤怒又无奈的声音。
“我怎么不消停了,发生啥事儿了。”
王天笑虽说平时脾气爆,也爱跟他闹,但像今天这样的语气鲜有出现。
“你自己去看围脖,这围脖不是你投资的嘛。
我就纳闷了,怎么就天天攻击你呢,天天爆你的负面啊!”
王天笑气愤道。
程臣嘱咐过围脖那边,一切除了不违法乱纪,不散播不当言论都可以。
哪怕爆他的负面都行,毕竟程臣要将围脖打造成全民娱乐的平台。
他是老板,有新闻了当然也能爆。
“我去看看。”
程臣立马清醒过来,打开电脑登上围脖。
看到围脖热搜上的话题,程臣突然笑了……
这个宋大嘴,还以为他消停了,没想到在这憋个大招呢!
宋大嘴更新了一篇文章,文章下面还有配图。
赫然是程臣昨天和刘晓丽母女俩吃饭的照片。
这个角度一看就是偷拍的,但三人脸上的笑容却是拍的清晰无比。
“在米国许多人都喜欢她的东方风情或者叫东方风骚。
回到国内,没想到还能勾搭上这位年轻的天王。
女人都是慕强的,当你的实力强大,一切都是问题。
包括年龄、包括这个男人看上去比她的女儿也大不了几岁。
另外,我也能理解这位年轻的天王前两天在围脖上炮轰我的事情。
原来我辱骂了他的干女儿,啊不对,应该是干儿子……”
宋大嘴这番发言虽说没有指名道姓,但配着图片,路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说谁。
由于事涉程臣,这件事本身就是个大热点。
更何况因为前两天程臣炮轰了这位,他如今在网络上也小有名气。
毕竟黑红也是红嘛!
虽然大部分观众还有理性,对于宋大嘴的说辞不屑一顾。
但还是有个别媒体发出了一些不堪入目的标题帖子吸引眼球。
程臣当下并没有什么回应,而是直接打电话给苏青雅说一些事情。
随后便洗漱一下出门……
与此同时,网络上关于“母女二人跟年轻天王‘共度晚餐’的事情讨论愈演愈烈。
且风向也变得越来越歪……
“我靠,到现在还没有声明,看来是真的了!”
“呜呜呜羡慕了羡慕程臣,果然有实力就是好啊!”
“哎,原本以为程臣是娱乐圈里的一股清流,没想到他是泥石流……”
“程臣艳福不浅!”
……
这件事甚至都惊动了围脖高层,主动打电话过来询问是否要降低热度。
程臣则悠哉的表示,不需要这样做,等着……
苏青雅的办事效率还是非常高的,等到下午的时候程臣就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。
用手机拍了张照片,直接传到他的围脖上。
“很多人都说我没有回应就是默认了这件事,真是天大的笑话。
事情发展到这一步,我也没想到这位大嘴先生居然狗急跳墙。
关于我和茜茜的关系看过《仙剑奇侠传》的都知道,我们是好朋友。
好朋友出事我就不能出来力挺?
公众人物也是人,没有你们想的那么高大上。
我跟好朋友的妈妈吃顿饭,人家答谢我仗义执言。
结果成为了大嘴先生口中的不正当关系。
那么请问,你跟你朋友的妈妈吃饭,也像你说的那样么?
忘了说,大嘴先生今年四十多岁了吧,那您朋友的母亲应该也该古稀年岁了吧。
按照大嘴先生的说法,那您还挺能下的去嘴……
古人说以我观物,故物皆着我之色彩,翻译过来就是,大嘴先生您是P眼看世界,到处都是粪!
另外,下面这张图是律师函,没啥好说的,大嘴先生咱们法庭见吧。
PS:那些喜欢我支持我的朋友,我还没有塌房,你永远可以相信我!”
程臣这个声明发表之后,围脖的评论区彻底沦陷。
“老大牛逼,这话说的解气!”
“P眼看世界,哈哈哈哈老大威武!”
“早就看不惯这货了,骂的真解气!”
看不惯宋大嘴的人多的是,原本那些摇摆不定的人。
看到程臣如此霸气的回击,那些人立马开始摇旗呐喊。
“我就知道老大不会让我们失望的!”
“跟朋友的长辈吃个饭居然还成了被攻击的把柄?这种人真的服气了!”
“老大说的对,以我观物,故物皆着我之色彩,说得好!”
当程臣将律师函贴出来后,所有人为之一振。
这肯定没错啊,把律师函都请出来了,心里有毛病的人肯定不敢这么光明磊落啊!
这么一看,程臣肯定没错啊!
一言不合就律师函,在当今这个时代还算先例。
所以现在出示律师函的威慑性还是有的。
不像后世,说起律师函,有名的也许是某音乐工作室给薛某某发的律师函。
还有潘某某发的律师函,看起来律师函写得义正词严,刚劲有力。
实际上,通篇硬伤,泛泛其谈,扣大帽子,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,反而让人反感。
广义来说,律师函就是律师写了一封信,告诉对方:
你这些行为侵犯了我的某些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。
要么我起诉你,要么咱们商量一下怎么和解。
但任何一个时代都不缺法盲,所以,当程臣祭出这个杀招后,宋大嘴懵逼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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