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若为书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三十四章 送新衣二郎感动,穿成科举文中炮灰小锦鲤,我若为书,金石小说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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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几何时,他也曾日夜期盼,自己也能如家里兄弟姐妹们那般拥有一身新衣裳,哪怕只是粗麻布的。

可惜,这注定是奢望。

便是家里不受重视的女娃,两三年下来,她们或多或少的都有亲娘看顾着,能得那么一套,便是连自己那后娘带来的拖油瓶,这几年下来也得了两身新衣服,唯独自己……

新三年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,总是在捡堂哥的,甚至是堂弟不要的破烂衣裳穿,没一个人会想到他也是个孩子,他的心底也期盼能有一件新衣。

这么多年了,这么多年了啊!

呵呵呵……终于,终于也有人看到自己,惦记着自己了吗?

心里好酸,好涨是怎么回事?

宋兴林捧着这包新衣服鼻子发酸,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。

身处光明之中的人是不会理解,也不会懂,像他这般一直身处黑暗之中,一直被无视被嫌弃的人,是如何渴望光明与温暖的。

幼小时他盼着吃饱,盼着穿暖,盼着新衣,那时候自己没有能力买;

长大后他有能力买了,可想到身后这污泥一般的家庭,有钱他也不敢买;

他怕身后家人,特别是老大那坏心眼的眼气自己,想要霸占他用血汗钱买来的新衣裳,用长辈压服他,抢他的。

那时候他就想啊,自己为啥要自己出钱买衣裳好便宜外人呢?有钱偷偷存起来难道不香吗?

于是他暗暗发誓,待到自己再大些,存的钱儿再多些,他就偷偷离开这个大泥潭子,丢掉这些狠心的所谓亲人们,自由自在的浪迹天涯去。

“小哥哥,你是要哭吗?你不必感动,别哭呀,以后我给你多多的买新衣,你别难受。”

于苏见面前的路人甲一点没有书中所描写的强悍、专横、邪恶,反而看着还有点可怜,她不由出声安慰,一副我们哥俩好的模样,要不是自己身高不够,她甚至还想垫着脚尖,好好拍一拍这只顾着抱着衣裳发呆家伙的肩膀以示安慰。

上一秒还很感动,打心底觉得有这么个小堂客也很不错的宋兴林,下一秒就被于苏的话逗的升天。

他堂堂宋小爷,村里人口中的二痞子,山里连狼都怕的扛把子,用得着她安慰?

还说他哭,他才不会哭呢!

于是,某人嘴巴特别硬,脖子一梗,脑袋一扬,“谁哭啦?谁感动啦!你个小丫头家家的,眼睛有问题。”

“你!”

于苏手很痒,可见着这货紧紧抱住包袱的手,于苏了然,呵呵一笑,蓦地伸手嘟囔着,“哼!你口不对心,还骂我,有本事你把衣服还我。”

宋兴林闻言一僵,还是不可能还的。

某人刚才的嘴硬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,他毕竟舍不得手里这份沉甸甸的,人生第一回被给予的情谊,忙就低头看着于苏,脸上堆笑嘿嘿的傻笑着,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善变有什么问题,更不觉得自己哄自己的小堂客有什么不对。

“鱼鱼这就是你的不对了,送给你男人的东西,你怎么还能要回去呢?这不行,再说了,我哪有骂你,小堂客你可不要乱讲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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