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分讨厌胡萝卜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神会晤,洪荒之白莲证道,十分讨厌胡萝卜,金石小说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得知眼前的少年正是圣尊老爷,白狐哪还会拒绝,兴高采烈的就跟着白马离开了,哪还有半点担心的样子?
至于其他狐族常仪也没有责怪的意思,本就是无心之举,救与不救全凭自愿。
而且他反而觉得狐族这样挺好,至少不会被有心之人惦记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回老爷,小狐白兴。”
常仪回头打量这个笑的没心没肺的小狐狸,嘴角微翘,倒是相配。
行了数十里,常仪发现虽然让天凌化作白马,但在人族城邦中依旧十分显眼,如此只好委屈天凌变为毛驴,如此才平常了一些。
天凌倒是没什么怨言,不说能为圣尊老爷代步就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,况且他的一位友人就是毛驴相貌。
不过这位朋友一直声称自己乃是“特”兽,也是龙属后裔。
天凌想到这心中暗笑,不禁打了个响鼻。
行至王城外,常仪见到四周城墙已是极其雄伟了,与前世所书的上古完全不同,看这生产力水平怕是要直逼唐宋了。
果然神话世界的一切都不能用常理看待。
此时正是天明时分,城门外有许多做生意的小贩正担着箩筐,排队入城。
想入此城倒不用交什么钱财,只需经过城门上悬挂的宝镜照耀,就可直接入城。
常仪神目一望,就知此镜与他炼制的照妖镜有些相似,看品级还是上品灵宝,应是女娲特地寻来帮助兄长管理城邦的。
常仪不由轻笑一声,没想到女娲身为妖族之长,还要在此防范妖族入城,当真是奇妙。
少年不再多看,骑驴向城内走去,身后的童儿紧随其后,待宝镜光华一闪,却是无半点不妥。
那守城兵将自然不知自己与一位天地大能擦肩而过,只是多看了少年几眼,觉得此人气度实在不凡,应是哪派宗门的亲传。
城外还看不出此地的宏伟,待入了城中常仪才觉其中广袤,若以肉眼观瞧竟看不见四周的城墙。
他此来是为还招妖葫芦的人情,至于因果不因果的他早就不在意了,修为到了此等地步,谁敢和他扯因果?
他本想着送完宝物后就去安排天干地支的事儿,
但见到城中烟火气浓郁却是停下了脚步。
人族城邦到底与宝阁不同,各中滋味让常仪回忆起了前世的生活。
“一晃数亿元会,却是无法磨灭这短短的三十年记忆。”
常仪感慨一声目露沧桑。
身下的神驴却是目露疑惑,什么三十年?他打个盹就要三十多年了吧!
如此常仪也不着急了,直接在城中寻了处院落暂居下来,打算重新体会一下人族的生活。
这处宅院坐落在外城繁华之所,是常仪特地挑选。
他在太阴中就够冷清了,没必要到了这里还特地选个僻静的地方。
常仪也如凡人一般采买了不少生活用品,还特地动手打造了一批木质家具,惹得周围邻居争相模彷。
此时一位大娘笑意盈盈的递过一筐白梨,常仪也不推辞,邻里之间的这种礼尚往来最是真心。
“大娘再等几个月,待我院中的李子成熟了定要送您品尝一番。”
可这大娘明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完全不在乎什么李子,此刻笑的像朵花似的询问常仪。
“小哥可曾婚配啊?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