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9 承包出版社,三十年不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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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就在曹志强正式破瓜青红的第二天,红光机械厂就给曹志强打来了电话,让曹志强第二天早上,务必去单位一趟。
就这样,在两天前,曹志强一大早就去了红光机械厂上班, 然后刚一上班,就被叫到了厂长办公室。
李厂长在自己的办公室里,慈眉善目的跟曹志强聊了很久,主题就是出版社的事儿。
按照李厂长的说法,红光机械厂申请的出版社执照,上面已经批下来了。
也就是说, 从李厂长找曹志强说话的时刻起,这世上就已经多了一家隶属于红光机械厂的新出版社——红光出版社。
别怪名字被提前定了, 实在是出版社的名字这一块儿,真不是曹志强能管的。
毕竟这个出版社的申办主体,是红光机械厂,所以按照正常流程,新的出版社当然要叫红光出版社。
为了照顾曹志强,红光出版社的社长,由原先红光杂志部的主编老周,也就是周怀恩来担任。
之所以让周怀恩来担任社长职务,除了周怀恩资历最老,辈分最高之外,也是因为周怀恩如今已经58岁,眼看就要退休。
现如今,周主编在红光机械厂里,基本都是在家养老状态,他在之前的时候,甚至都不用参与杂志部的值班活动,只需要每个月月底固定过去点个卯, 检查检查内刊的文章有没有什么敏感问题就行。
说白了, 周怀恩过去的职务,说是主编,实际就是个审核,只需要月底出现,最后把把关就行,其他什么都不用他干。
有这位老先生出来当社长,摆明就是放权给曹志强这个总经理。
没错,按照李厂长的说法,红光出版社申办下来后,名义上是红光机械厂承办的下属子单位,但实际上呢,红光机械厂会跟曹志强个人,签署一个内部承包协议。
也就是说,只要签了承包协议,曹志强就是这个出版社的总经理,全权负责这家出版社的一切经营事宜,而红光机械厂呢,不需要对这个出版社出一分钱。
曹志强只是有了一个出版社的招牌, 其他像办公场所, 水电费, 还有人员工资等等, 都是曹志强自己负责。
顺便说一下,原先红光杂志部的那几个老人,比如老钱跟牛大姐等人,也被安排进了这家新成立的红光出版社。
只是这些人不需要去出版社工作,只需要当个闲人,按时领工资就行。
换言之,周社长也好,牛大姐也罢,那些原先红光杂志社的老人,如今的薪水都是曹志强发,但关系还是红光机械厂。
牛大姐这些人,可以不参与出版社的经营管理,但薪水必须按时发,其他医疗报销之类的待遇也不能差了,等于让曹志强替机械厂把这些闲人养起来。
如此一来,红光机械厂呢,就少了一份负担,但这个负担就得由曹志强来扛起来。
这倒无所谓,毕竟只是六个人的工资而已,哪怕算上奖金跟津贴,在这个时代来讲也不算什么,反正曹志强是没看在眼里。
作为承包方,红光出版社还应该给红光机械厂交一份管理费,或者叫承包费。
一般来讲,这种承包费可以分两种模式,一种是不固定的分成模式,一种是固定模式。
分成模式,就是出版社跟机械厂按盈利的比例来分钱。
一般是三七分,也就是出版社每年固定上缴三成的盈利给机械厂。
这种模式的坏处,是出版社赚的越多,交钱越多。
好处则是,如果出版社没有盈利或者亏损,理论上就不用上缴管理费。
而一个承包人,既然拥有一个单位的经营权,如果想要把自己承包的单位搞成账面上的亏损,那太简单了,随便找个合格的会计就能搞定。
所以在这个时期,大多数的承包人,一般都喜欢玩分成模式,但大多数的被承包单位,却往往不喜欢,因为风险太大。
另外一种模式,就是固定管理费模式。
这种模式,是不管你承包人承包的单位是赚是赔,也不管你赚多赚少,都固定上缴一笔约定的管理费就行。
在这种模式下,承包人的压力就比较大,而被承包的单位呢,压力比较小,因为不管承包人赚还是亏,被承包方都有钱拿。
原本呢,因为关系到位的缘故,李厂长是想让曹志强搞分成模式。
毕竟分成模式下,承包人能玩的花样多,压力小,只要年年搞个账面亏损,机械厂就不跟他要管理费了。
说白了,这就是董书记跟李厂长的一种关照,是想要照顾曹志强创业。
当然,这种关照的前提,是曹志强跟徐大爷以及王大爷这两位大领导的关系不错,要不是这两尊大佛,不管是董书记也好,李厂长也罢,都不会对曹志强这么好说话。
这其中,徐大爷其实已经退居二线,实际权力已经不大,只是人脉威望在那。
但王大爷就不同,王大爷不光有人脉跟威望,还是实权领导,且权力跟地位方面,比徐大爷只高不低。
有这两个人站在曹志强背后,区区一个出版社,红光机械厂压根不放在眼里。
其实像出版社这样的单位,虽然在曹志强看来很重要,很难办,甚至大有可为。
可在很多人,尤其是董书记跟李厂长这样的人眼中,区区一个出版社,根本就不算什么。
因为开一个出版社,曹志强自己是千难万难,但对董书记跟李厂长这样的人来说,那根本不是个事儿。
曹志强后来才知道,他当年就算不求大领导,只求董书记跟李厂长,也能让单位申办一家出版社,再交给他承包。
原因很简单,那就是权者不难。
曹志强作为个人,他想开出版社,在这时期当然难如登天。
可红光机械厂作为一家八千多人的,直属于冶金部的京城大国企,想要以单位名义申办一个出版社,那不要太容易。
之前没搞这个,只是因为太麻烦,没必要,而且怕再多一个亏损部门罢了。
毕竟在这个时期,大多数的出版社,其实都是妥妥的亏损单位,此时跟医院的性质差不多,都是差额拨款模式,还不是设计院那样的自收自支模式。
出版社真正吃香,真正开始百花齐放,什么单位都要搞个出版社捞钱的时代,那还是八五年之后的事儿了。
那么巧,也就是在八五年左右,出版社大都变成了自收自支模式的单位,一切都是自负盈亏。
可能也正是因为出版社大都变成自收自支单位,压力山大,后来的出版社才一门心思捞钱。
什么擦边球杂志,什么盗版录音带,都是那帮百花齐放的杂牌出版社搞的。
当然了,也正因为那段时间的混乱,所以进入九十年代以后,有关部门开始严查严打,一大批有问题的出版社被撤销。
另外,还要说一个小知识。
那就是在八十年代,出版社并非全都是事业单位,国企也可以开出版社的。
只是大部分情况下,比如京城这样的大城市,出版社才大多数是事业单位。
但在地方城市,尤其是一些依托企业而成立的小城市,比如青红的出生地,当地出版社很多都是国企单位,是工厂的下属单位。
在那些地方小城市里,当地机关事业单位,远不如当地国企牛逼,不光没国企有钱,还没国企有权。
所以红光机械厂作为一家京城国企,申办一家出版社,完全没问题。
只不过,国企性质的出版社,此时就不是差额拨款模式了,政府不会拨款给这种形式的出版社,而是完全由承办国企来负责出版社的开支。
但不管是事业单位模式的出版社,还是国企模式的出版社,都要受出版局监管。
所以,曹志强承包的红光出版社,只是承办单位是红光机械厂,但还要受出版局的管理监督。
在李厂长的眼里,出版社办下来后,如果能承包出去,不用往里投钱,就有人替他们养一批光拿钱不干活,拿钱还特别多的老员工,那还求之不得呢。
哪怕为了能让人养闲人,他不要管理费都行。
要知道,不管是原杂志部的老周还是老钱,又或者是牛大姐。
那些人都是老资格老干部,无论工龄还是级别都相当高,所以他们的工资也不少,平均每人每月得两百块钱。
平均每人两百,六个人就是一千二,实际上超过了一千五。
这一千五,是每个月都要给的,一年算下来就是一万八千元,真不是一笔小钱了!
还不算这些人的医疗报销费呢,此时这些工厂干部,医疗费都是全报销的!
要是加上医疗费,这几个老家伙一年下来,起码要花两三万!
这笔钱对红光机械厂来讲,本身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。
所以在李厂长看来,曹志强能承包一个杂志社,养起老周这帮闲人,本就是替红光机械厂帮大忙了,再跟人要管理费,那就有点缺德了,更别说曹志强身后还有大关系。
只是红光机械厂毕竟是国企,什么都要讲规矩,不要管理费是不行的,组织上通不过,所以怎么也得象征性的要一点。
所以,李厂长才想让曹志强选分成模式。
因为这样一来,以后只要曹志强在账面上做做手脚,年年搞个亏空,就不用交管理费了。
但曹志强偏偏不选这个,而是要选择固定缴费模式。
原因很简单,在曹志强看来,做假账哪怕你做的再巧妙,也是有痕迹的,只要有人查,铁定能查出来,而一旦查出来,那就不是补钱的问题,很有可能连执照都要被吊销。
另外,做假账也没那么容易被通过。
李厂长跟董书记都在的时候还好说,可如果换人了呢?
董书记如今五十六,李厂长也五十五了,都是快退休的年龄了。
一旦这俩人退休了,换了新领导上来,未必就那么好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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