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血凌伤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两百二十二章 心态转变,布衣小书生,残血凌伤,金石小说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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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是考不上举人,考上秀才,那不是轻而易举?
毕竟十三岁稚龄的解元,其学习方法能差到哪里去?
不论是世家,还是德高望重的大儒,读书笔记向来都是不密之传,然而现如今凌云,竟然为了安南省的学子,愿意写成书分享出来,这是何等心胸和魄力?
以至于他们对凌云后面说的那句,此书并不免费,根本就没放在心上。
读书人的经验,千金不卖啊!
岂是区区碎银两能衡量的?
十三岁的解元,本就是万中无一的天才,他的读书笔记,哪怕是卖个纹银百两,怕也是个抢手货,被人一扫而空。
“对了,诸位若是也想将自己所学的个人经历和与学习方法,留给安南省诸位学子,也可做成书籍,凌云愿意以高价收购。不为别的,只为了安南省诸位学子的明天,亦能像我们这般坐在这里,举杯欢庆!”
惊,震惊!
凌云今晚给他们太多震惊了,十三岁的解元以及将学习方法出售这两样,就足以证明他心系天下,如此心胸。
加上说话不骄不躁,不亢不卑,他们不如也!
这样的人,他们打心里佩服。
不由感慨,果真是天才少年,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!
凌云此举,不仅仅将李志明的栽赃陷害,给去得一干二净,更是为自己开书店的事,做了一波免费的宣传。
今夜,为名为利,他都赚到了。
前面他还觉得李志明这人,是个奸诈小人。当是时,凌云却觉得他煞是可爱。
出门遇贵人,何为贵人?
当如李志明,送名送利,为其造势。
以至于凌云再看向李志明的时候,眼里满是感激,若不是李志明此事额头上暴起青筋,他都以为这是李志明,特意为他准备的惊喜。
好人啊!
遇此贵人,怎么能不特意感谢一番?
于是乎凌云手举着酒杯,向李志明看去,一饮而尽。
李志明见到凌云此举,恼羞成怒,气得咬牙切齿。
面对李志明的怒火,凌云微笑朝他挑衅,似乎再说,你能奈我何?
李志明一个气不过,举着杯子就要朝凌云扔来,还好身旁的人,眼疾手快,将他的酒杯从他手上取了下来,这才避免了矛盾进一步的加深。
其实凌云心底,倒是乐意李志明将酒杯扔过来,最好是扔中他。
这样明天安南省的头条新闻,就是安南省乡试亚元李志明,在鹿鸣宴上不服解元,向其怒扔酒杯。
到时,也让他尝尝,自食其果的滋味。
对待敌人心慈手软,就是对自己的残忍。
他可不是三岁小孩,这种事情经历多了,早就没有了当初那种,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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