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尸叁摆首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一百四十四章 豪华的商队,龙零,唐尸叁摆首,金石小说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
那人道:“我们的酒在路上早就喝了,把您那箱上等的白酒拿出来吧,也让哥几个解解谗。”

“是啊是啊是啊……”旁边的人都叫了起来。

克罗泊道:“嗬,我说你们补给的时候只买了那点酒,原来是惦念着要喝好的。去吧去吧,拿来也让我和艾历克斯兄弟喝几杯。”

看到那个人向马车走去,冰稚邪突然道:“克罗泊先生,我好像见过你。”

“不可能,我……”克罗泊一愣,皱起了眉头,站起来,拔出了腰间的配剑。其他人也全都亮出了兵刃。

冰稚邪笑道:“是啊,为什么不可能?你又不知道我从哪个城里出来的。除非你已经知道了,得到消息就绕道赶来。”

一个卫士叫道:“冰稚邪,,我们这里三十五个兄弟,你乖乖束手就擒吧!”

那克罗泊向旁边几个人打了个眼色,又有几个人马上向马车跑去,车上有爱莉丝公主。克罗泊问道:“你怎么会怀疑的?”

冰稚邪笑了一声:“没什么,既然是逃犯,怎么也得有点警觉心吧。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拉我上车,不小心一点怎么能行。”

“你还挺谨慎。”

“哼。”冰稚邪道“说实话,你们为了抓我真是煞费苦心啊,就带的那些货物,花了不少钱吧。按理说你们布置得很巧妙,带着那么一大笔货物的商人,谁会想得到是来抓人的。”

“可是我们还是露出了破绽。”克罗泊想了想,道:“是那杯酒,那杯我在马车上喝的酒。”

冰稚邪道:“不错。经常喝葡萄酒应该会知道,在那么高的温度里酒会变坏,像你这种有钱的富商,又经常喝酒的人怎么会不知道,把酒放在那么高温度的马车里?而且有富贵人都知道,酒要横着放,怎么会直接放在桌上,这太不自然了。除非你根本就不是富贵之人,也很少喝葡萄酒,或者喝过却没注意过。也是,像这种品酒的事,不是品酒师,不是经常喝酒的人,一般人未必会注意吧。”

“你知道的还挺多。”

冰稚道:“知识就像大海,只有容纳和更广,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。”

“我可看不出知道怎么喝酒能让你变得有多强。”克罗泊回头看了一眼,几个伙伴都已经守护好了公主的马车,正要驾车离开,笑道:“哼,现在公主已经被我们救到了,你没了人质,以为会是我们这么多人的对手吗?”

“不试试怎么知道呢?”冰稚邪见他们驾车离开,心里头倒不是很担心,他们是不会伤害爱莉丝的。

战斗的气息陡然而起,刀剑光刃魔法战气四面袭来。冰稚邪顿时就感觉到这里人都是久经战阵的高手,很多人都实力不菲,多有高阶职业的实力,其中眼前的克罗泊更是厉害,双手两把银钩舞动时有如毒蛇攻击,即快又准。那银钩前端呈紫色,显是淬过毒,却不知致不致命。钩锋划过的银光,有冰元素的跃动,对方是个冰系的骑士。

骑士与魔士不同,虽然都会魔法,都擅格斗,但骑士是以格斗战为主,魔法为辅。魔法的技能,多是以增加自己身体的能力或是将魔法与格斗技组合施展,实力的上升是一步一个台阶,很是明显。而与魔士相同的,骑士也会学一点的魔士能力,虽然不会完全改变自己的体质,但也能学到瞬间一定程度的改变身体某一部分的能力,使之魔技组合能更好的发挥,这种骑士就叫真骑士。

魔法师则不能达到这一点,魔法师必须保持自己身体各元素的平衡性,不能让自己的身体有一丝毫的改变,否则会很影响到别的魔法发挥。骑士则不用,他必竟还是以格斗战为主,只要有一项能力加强自己就够了,别的方面略学一点以扩充自己的全面性就行。

很显然冰稚邪眼前的就是一名真骑士,而且是一个非常厉害的真骑士。更为之棘手的是他的魔兽风骨狼,这种关节背脊上长着如锋刃般骨刺的狂狼是一个战斗的好手。不但攻击强、速度快,还且风系魔法运用得非常好,一般都可堪比一个中级风系魔法师,是很多骑士首选的魔宠之一。

狼啸如吟,狂风乱舞,那风之刃如同麻花一样,在冰稚邪身边乱划乱割。风骨狼更是吟起旋风,在冰稚邪身上卷起。

冰稚邪左挡右防,闪避不停,攻击他的可不是这一只狼而已,那雷石乱刺,双华之技,魔法幻舞,骑士爆裂,在他身边不时震起炸起,如同放爆竹连绵不绝。

这可不是与比莫耶那时的一对一单挑,也不是秒杀真骑士皮皮坎那咱情况。终级魔法师和真骑士不是那么好对付的。

比莫耶会被冰稚邪那么快打败,是因为他二人同为主冰系,对彼此之技能非常熟悉,而实力更高,经验更丰富的冰稚邪自然能占到绝对的上风。而对于皮皮坎,他已然受了重创,又加之轻敌,所以才会被冰稚邪那一招搞定。若真是打起来,也不至于那么快被杀。

可现下境况就大不相同了,三十个人,三十个魔兽的围攻,加之其中一个还是真骑士,冰稚邪现在的情况,实在算得上是险死还生之际,性命攸关之时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玄幻魔法小说相关阅读More+

神诡大明

油炸咸鱼

弃宇宙

鹅是老五

萌宝驾到:爹地投降吧

阮白

你的爱如星光

阮白

萌宝驾到:爹地投降吧

堆堆

此情惟你独钟

堆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