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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袖招的楼顶上,抹了伤药的燕云席地而坐。
黑狗小初被他抱在怀里,耸着头,无精打采。
燕云的伤势看着唬人,其实不过都是些皮外伤,抹过了伤药,过些日子自然就会好转。
而今顶楼上只有他和朝清秋两人,他看着不远处那个神游天外的青衫客,“你究竟是谁?我不记得见过你。”
燕云自来记性极好,甚至可以说是过目不忘,当年他能在燕都的金銮殿上被燕帝亲口称赞一句燕家麒麟子,自然不会是浪得虚名。
极目远眺的朝清秋收回思绪,他转头望向燕云,上次两人相见之时还是互相看不顺眼的死敌。
毕竟那一张龙椅之上,从来都只能坐一个人。
不想今日再见已经是物是人非,恍如隔世。
人生际遇,朝夕之间。
他笑道:“公子果然是贵人多忘事,当年在下曾和先父在燕都城中遥遥见过公子,前呼后拥,好不威风。不过想来那时公子意气风发,记不得我们父子也是常事。”
燕云一愣,他确实记不得此人,当年他在燕都权势之盛,只在那个一人之下的大燕太子之下,平日里迎来送往,攀亲道贺之人实在太多,即便是以他的记性之好,也只能记个七七八八。
“你父亲是?”
“家父不过是个小人物,不值一提。”
燕云面色稍稍一变,只是很快恢复如常,双手悄悄握紧,他笑道:“而今大燕已亡,既然识得我身份,你是想要将我绑了送给秦人,换一个滔天富贵?”
逐名求利,人之本性。
此人若是果真如此想,自然是再正常不过之事。设身处地,换了是他燕云,一面是国破家亡的燕国公子,一面是蒸蒸日上,隐隐有统一天下之势的大秦雄国,很难选吗?半点也不难选。更何况,以此人的武艺想要对付自己也只是手到擒来罢了。
不曾想那个青衫客却是摇了摇头,“当年先父曾经极为看好公子,曾言公子在这乱世之中,必然能够成就一番大事。所以我也愿意赌一把,生意嘛,赌大才能赢大,雪中送炭终归比锦上添花赚的更多些。”
燕云仔细的看着他,朝清秋神色不变。
燕云神色一缓,“你打算如何助我?想来而今天诛也正在四处寻我。天诛自来无孔不入,即便是躲在这红袖招里,只怕早晚也会被人揪出来。”
朝清秋笑道:“不必公子费心,而今江南柳白衣之子柳白就在东都,想来他是很愿意帮着公子渡去江南的。”
而今秦国势大,即便江南有那白衣军神镇守,可若是能够给秦国在北方添些麻烦,想来楚国也是愿意的很。
燕云倒是不怀疑此人所说,而今他不过是案板上的鱼肉,任人宰割罢了。
他摸了摸怀中的黑狗,叹了口气,“寄人篱下,终究是有些不甘心啊。”
虽然当初他和魏勋开始之时也是想要偷偷渡去江南,只是而今真要如此,反倒是有些放不下了。
他自然不是考虑自己的面子,到了这般田地,他燕云公子哪里还有什么面子,只是而今他代表的不再是他自己,而是那国虽亡,可人心未死的大燕。
家亡国丧,独独国家尊严,不可轻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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