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笔,给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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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你说这首诗文不对题,读不出菊花的韵味。那我想见识一下你的文笔,看看你笔下的菊花是何等形象。
怎么样?你能行么?”
周蓉的话令陆天心头一紧,“奶奶个熊,周蓉这是想考自己了。”
不过,周蓉还真掐到了陆天的软肋,他真的不会写诗,甚至听都没听过几首。
毕竟,重生后的当下与重生前的五十多年后文化环境有很大不同。
在当下,诗人在文学作者中地位是最高的,读者群也是最庞大的。
在五十多年后,诗人更被调侃成“湿人”,成了被嘲笑的对象。
当下,写一首情诗送给心爱的人,会觉得你才华横溢;
而五十年后,写一首情诗求爱,会让人觉得脑袋是不是进水了。
故而,对于诗歌,特别是近代诗歌,陆天可谓一无所知。想拿古诗糊弄周蓉跟不行。古诗自己知道的,周蓉一定也会读过,蒙不了她的。
可要是认怂了,会被周蓉嘲讽不说,甚至可能因为这件事,自己成为冯化成高大形象下的一个小丑,周蓉对冯化成的崇拜,或许又能多出几分。
这样的话,非但没起到降低冯化成在周蓉心中的地位,反而有可能让他更加坚定了和冯化成在一起的看法。
这该怎么办?
见陆天不吱声,周蓉脸上又恢复了笑容,像一只高傲的孔雀,扬了扬头,
“布袋里装菱角——出嘴不出身。
只会说别人不好,轮到自己就不行了。我就说么,冯化成的诗歌,岂能是一般人能诋毁的。”
周蓉的话,令陆天心头一动。
不是因为她话中有刺轻视自己,而是她提到了“诗歌”。
诗,不擅长,也没背过。
可歌,不一样。
重生前的陆天可是一个麦霸,诗记不住,可歌词却记得很清楚。
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了他的心头,
如果把方文山、林夕这些人的歌词拿出来当成诗,绝对不会比冯化成的差。
想到这里,陆天抬起头来,“周蓉,给我那一支钢笔,再拿一张信纸。”
“做什么?”
“你不是问我能不能以菊花为题,写诗么?
我能!”
“你能?”周蓉将信将疑看着陆天。
“对,我能!”陆天斩钉截铁道。
“好,我现在就给你拿,你等着。”周蓉下了地,去到后屋娶纸笔。
郑娟见此情形,拉了拉陆天的胳膊,柔声道:“天哥,你行么?要是不行,可别硬逞能你了。”
陆天握了握郑娟的手,“娟子,放心吧。”
这时,周蓉拿着一支钢笔,和一沓信纸从里屋走了出来,递给陆天道:“给你。”
“好,我现在就写。”说着,陆天接过纸笔坐到了炕桌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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