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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盘丁采买从未见过的新菜“青梅排骨”在桌上放了下来。

红烧的豚肉同泡制过的青梅之上裹着浓稠的琥珀色酱汁,其上还撒着零零散散的白芝麻,在净白瓷盘的衬托下,远远看去,色、香、味这三个字光这“色”一字就足够挑起人的胃口了。

待到那盘“青梅排骨”被放下之后,一股有别于一般红烧豚肉的味道顿时扑面而来,香味直往鼻子里窜。

看来这一盘菜不止“色”字出挑,连香味更是霸道。两人所在的桌子临近饭馆门口,经过的行人自是极容易闻到他们一桌菜的香味的。这厢菜才放下,便有两个经过的行人停下了脚步,探头望了进来。

“这豚肉的味道怎做的这般香?这是什么菜式?”

不等丁采买开口,张采买便道:“自个儿吃的,不卖的。”

听到“不卖”时,经过的行人顿时大失所望,嘀咕了两句“这般香的菜式怎么不卖”摇头失望的走了。

才来得及从筷子筒里取了筷子出来的丁采买瞥了张采买一眼:“老张,心眼怎的这般小?因着方才的事报复我呢!”

打开门来做生意,张采买这一句话同赶客有什么区别?

张采买却斜了他一眼,道:“温小娘子是要安排进公厨的,可不会留在你这小饭馆给你做掌勺师傅。”

进了这路边小饭馆当掌勺师傅,做得好了,那是背后的东家,也就是丁采买赚钱,落到掌勺师傅手里的能有多少?又不是温小娘子自己的饭馆!

再者说了,于温小娘子这等还不曾及笄的姑娘家而言,去有大周律法背书,不会被人暗中下绊子,于月钱上也不会有苛扣的公厨更稳妥些,也省的与那些市井的三教九流打交道了。

因着心悦赵司膳,张采买爱屋及乌,对温明棠倒是真的当侄女看待的,自是不会叫她在丁采买这里吃亏。

看着张采买的护短,丁采买摇了摇头,倒也没有恼怒:他这小饭馆也不过是副业而已,自不会因着一两道菜得罪张采买这个同行。

打消了借温明棠这道菜揽客的想法,丁采买夹了一筷子豚肉入口。

只一入口,丁采买便有些后悔了:“唔,好吃!豚肉炖得极好!我这一咬,肉便自骨头上分离开来了。如此好分离,自是不柴,偏不止不柴却又炖得不烂,真真恰到好处!这味道甜口为主,酸口为辅,酸与甜的调和之上恰到好处,不过甜发腻,也不过酸生涩,酸甜得宜,直接将腻口的味道减的只剩三分,最绝的是细嚼起来还有股青梅的果香味……如此,直接将剩下的三分腻味也除了个一干二净……唔!好吃!若是能留下来给我做掌勺师傅就好了……”

食客分多种,有人是个闷头干饭直接以行动为表率的,有人却是如丁采买这等喜好边吃边说的。

听得丁采买一张舌头“做两份工”一边吃一边鉴赏,那厢加了块豚肉入口的张采买有些费解:真真不知道丁采买那张舌头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。

品鉴了一番的丁采买“腾”地一下起身跑出了后头厨房,不多时,便端着两大碗米饭小跑了出来,同张采买一人一碗,就着面前这盘青梅排骨干起饭来。

真真是少有的夏日吃也不会腻的酸甜口的大肉菜了,下饭真是一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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