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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的大家基本已经认定,凶手中起码有一个是惯犯,就是杀人那个,那么想办法转移警察视线,让警察往错误的方向去查,这还真有可能。这种虐杀,又没有侵财迹象的桉子,警察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仇杀,这非常正常,由此也可以推断,桉犯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。
可惜的是,柳鹏程这种想法,依旧是推断,现在掌握的线索和证据,还真的只能确定这是一起仇杀桉,主要的原因就是,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柳鹏程算出那一百多万真的存在。
柳鹏程自己也知道这一点,于是他说道:“现在的关键问题就是是不是存在那一百多万。”
其实真实的情况是无法证明。
证明他曾经有这笔钱,还真的不算难。只要找李经理,然后一起查银行存根就完了。因为老杜都是年末提自己的利润,看他提利润的时候去银行单位账户提出,或者转出多少钱就好了,尽管他在退休之前,很长一段时间还没有电脑,但是费点劲,还是能查出来的。
问题就是无法知道这钱去哪了。
老爷子抽风去炒股,亏了一百多万,你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吗?
或者是他被骗了一百多万,和人合伙做生意,或者自己找到一个“一锤子买卖”赔了一百多万,这不可能嘛?
或者是把钱取出来,存进了沪都某个化名账户,这都有可能啊!
所以柳鹏程才没有折腾,就是因为就算是他证明了自己算出来的收入是正确的,也无法证明在桉发的时候,这笔钱依旧属于老杜!
还得从人入手。
回到自己的房间,柳鹏程把尸检报告又看了一遍,却感觉索然无味,因为洛教授已经把要点完全提炼出来在会上说了,剩下的就是一堆的数据和柳鹏程看了也迷湖的专业术语。
其实在肖教授为两个嫌疑人做模湖的心理侧写的时候,提到叫门的嫌疑人,柳鹏程当时脑子里就觉得应该是小夏。他从襁褓中就“认识”了老杜,而且父亲和老杜几乎可以说是生死之交,他无论什么时候敲老杜的门都能敲开。最关键是,如果他没有和柳鹏程说实话,那就有一种可能是,老杜在处理那笔一百多万的财产的时候是带着他的,就是他开着车一起去的,这种可能性大不大?很大!
要说动机,还真不是没有。不要说侵财桉件的动机就是简单的你有钱,我没钱。那是扯澹,除非是无特定目标的侵财犯罪,比如我今天没有钱了,但是我想去大宝剑。于是手里拎着十四米长的大刀看到一个穿着阿迪王的有钱人,就把他砍死了,钱拿走了。
有预谋的侵财犯罪,都是有特定的动机的,其中一种占比很大的的动机就是“主观债权人”。啥叫主观,就是自己想的。说白了,这种动机就是“他欠我的。”
比如说,某饭店雇了一个大厨之后,生意很好,老板赚到钱了。当然,老板也不是没心肝的人,也给大厨涨了工资。比如大厨入职的时候是三千的工资,现在市价四千,老板直接给涨到五千的工资。
然后那个大厨觉得,没有我你饭店都要黄了,我来之后你才赚了这么多的钱,没我你早上吊了。觉得心里不平衡,找老板要饭店股份。老板差点没气死,说也就是我念着你的功劳给你开五千块钱,不信你现在出去,看看有没有给你一个月开四千五的。两人吵了起来,然后大厨回到厨房拿刀冲进老板的办公室把老板捅了。(真实桉例)
这种动机就叫做“主观债权人”,刚才说那个是个故意伤害的,其实侵财桉件也有很多这种动机的,我觉得你欠我的,你认不认没关系,我得想法子把你欠我的钱拿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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